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全能神教會 | 書籍 基督的座談紀要 第 六 篇 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第 六 篇 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神的公義性情
你們聽完了以上對神權柄的交通,相信你們在心裡裝備了不少關於這方面的話語,至於你們能認識到多少,能接受多少,能領會多少,在乎你們個人在這上面下多少功夫了。那認識神的權柄算不算就認識神了呢?(算。)不能算全部,但是可以說已經開始邁進認識神的實質的課程裡了,這是其中的一個步驟。那第二個步驟是什麼呢?就是我們今天要看的題目——神的公義性情。這個題目裡包括兩大項:第一項是神毀滅所多瑪,第二項是神拯救尼尼微。我想你們很期待在第二項當中我要講什麼,我要講的當然不能超出認識神自己、認識神的實質這個範圍。但是今天我所要講的我要突出什麼呢?你們知不知道?剛剛講了神的權柄,我說了哪些話是重要的?為什麼說有這樣權柄的、有這樣能力的才是神自己?我說這話是要說明什麼?是要讓你們知道什麼?聽沒聽明白?的權柄與神的能力是不是他的實質的一方面的表現呢?是不是能證明他的身分與地位的一方面的實質呢?(是。)那根據這兩句話你們知不知道我要講什麼,我要讓你們明白什麼?揣摩揣摩。看沒看出來?(看到神的權柄與能力,就是讓我們認識到神是獨一無二的,神在掌握著全人類的命運。對於後面的兩個例子我的領受是:所多瑪和尼尼微這兩座城同樣都是敗壞至極,但是差遣天使去所多瑪城的時候,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最終他們被神毀滅了,是因著他們的作惡多端,也是因著神的公義聖潔。尼尼微城同樣是敗壞,但是當神差遣約拿去傳福音的時候,他們披麻蒙灰悔改了,神就給人賜下了憐憫慈愛。從這裡就看到神的性情就是對人類的愛與拯救,只要人真心歸向神,神對人就是憐憫慈愛,當人悖逆神不願意向神回轉了,因著神的公義性情,最終也是遭神毀滅,從這裡也能看見神的權柄所在,這是我自己的認識。)嗯。(從這兩座城的例子中看見,主要談的是神的性情方面。同樣的兩座城,一個是藉著人的悔改就能蒙神的拯救,一個是沒有悔改,神就要懲罰,找這兩部分經文是要突出神的性情方面,神的公義和聖潔,同時還有神對人類的憐憫,這也是神實質的一部分。神要藉著這兩方面的事跟我們交通神的性情這方面,這是我個人的認識。)挺好。看來你們對神的性情、對神的實質的認識有點入門了。

首先看神毀滅所多瑪這一事件中的經文。

(創19:1-11)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什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創19:24-25)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神毀滅所多瑪」,這句話很明顯,所多瑪這座城在神眼中是應該被毀滅的對象,而且神也毀滅了這座城。在毀滅這座城之前發生了哪些事我們摘錄下來了,從上往下數第五句話,「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這是誰說的話?(所多瑪城的人。)所多瑪城的人對誰說的話?(對羅得。)這話聽著怎麼樣?聽著噁不噁心啊?有沒有撒但做事的意味呀?(有。)那這些人被敗壞到什麼程度了?(不可挽救。)就是被敗壞到這個程度了,與撒但一模一樣,看著人就想殘害,是吧?然後又說了什麼?「『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為什麼要攻破房門呢?想害那兩個使者,神的使者。那兩個使者去幹什麼去了?那兩個使者是去救羅得一家人去了,是不是啊?(是。)然後被所多瑪城的人看見了,這一看見不要緊,這些人就想把這兩個使者拉出來殘害,所以就向羅得來要人。羅得怎麼做的呢?羅得把他們交出來了嗎?(沒有。)羅得做了什麼?羅得怎麼說的?(「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什麼。」)羅得認識這兩個人嗎?(不認識。)肯定不認識,但是他為什麼能救這兩個人呢?你看第二句話。他對這兩個人的稱呼是什麼?(稱「主」。)哎,稱「主」。咱不管他這個稱呼是什麼,就說他知道這兩個人是來幹什麼的,是神的僕人,是吧?(是。)他能稱神的僕人為主,就證明羅得平時是不是跟隨神的人呢?(是。)他是跟隨神的人,所以神的使者臨到他的時候,他就接待了這兩個僕人,接待了這兩個僕人的時候他又保護了這兩個僕人,這是不是羅得的義行啊?(是。)當危難臨到的時候,當有患難臨到的時候,他保護了這兩個僕人,用他的兩個女兒去換取這兩個僕人的安全,最後怎麼樣了?除了羅得做了這樣的事之外,剩下還有人做這樣的事嗎?(沒有。)只有羅得做了這樣的事,救了這兩個僕人。所以除了羅得以外,剩下所多瑪城所有的人都是要毀滅的對象,是不是?(是。)都應該是被毀滅的對象,這是不言而喻的。那他們看到這兩個僕人的時候,所多瑪城的人有沒有人問問他們,你們是來幹什麼的?是不是來傳神的旨意的?(沒有。)而是什麼?不容分說,就像瘋狗一樣,就像惡狼一樣,看見這兩個人就來抓,抓的目的就是想任他們殘害。你說對於這樣的事神是不是看在眼中?(是。)對待這樣的事,對待人這樣的行為,當神看見的時候,神的心是怎麼想的呢?神是不是就定意要毀滅這座城呢?(是。)他還會猶豫嗎?還會等待嗎?(不會。)所以,下面19章24、25節說了:「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神用什麼樣的方式毀滅這座城呢?(硫磺與火。)主要是用火把這座城燒了。燒到什麼程度了呢?連人帶地上生長的都燒了。燒得乾不乾淨?(乾淨。)為什麼燒這麼乾淨呢?你們在這裡看到了什麼?為什麼燒這麼乾淨,燒這麼利落、這麼痛快?在這兩段話裡記沒記載所多瑪城的人敗壞到什麼程度了?有沒有這樣的記載?細節沒有,是不是?(是。)只是把兩個僕人到了所多瑪城之後眾人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記載了下來,只是幾句簡單的言語,所多瑪城的人敗壞到什麼程度,邪惡到什麼程度,抵擋神到什麼程度,這個細節沒說。但是我們可以從神的作事當中看見這座城為什麼要被毀滅,因為他們觸怒了神,神不是用洪水滅,也不是用大風颳,更不是讓這座城一夜之間全部消失,而是用什麼樣的方式毀滅了這座城呢?用火燒的方式。用火燒的方式來毀滅了這座城,火燒意味著什麼?(不想再看到。)火燒完的東西是不是就成灰了?(是。)那這個東西的原形還在嗎?(不在了。)不在了。人被燒完之後是什麼?(灰。)是一堆灰,骨灰。那房屋啊,建築啊,被燒完之後是什麼?都是灰,連鋼鐵燒完它都是灰,都燒完了。


當你看到一座城被神從天上降下的火燒得只剩灰的時候,你會想到什麼?你會不會想:「哎呀,這座城原來這麼大,這麼多的人口,有這麼多的植物,就這樣一把火燒得什麼都沒有了?不復存在了?」那為什麼能不復存在呢?就證實了一件事情,在神的眼中不想再看到這一座城。從物質上來說,從人來說,神不想再看到任何一個在這座城中生活過的人與在這座城當中生長的萬物。神的這個「不想看到」讓你看到了神什麼樣的性情?因著神對這座城發怒、恨惡、厭憎導致了神不想再看到這座城,不想再看到這座城中的人與萬物,所以神才用火來燒這座城。燒完這座城之後,看到的只是灰,那這座城在神眼中就不復存在了,連記憶都沒有,這就是神要毀滅這座城的目的。為什麼神對這座城這麼恨惡呢?這裡有神的性情與神的實質的流露。當一個敗壞的人類敗壞到極處,不知道神是誰,不知道自己是從何而來,當你提到神的時候,他會攻擊你,他會毀謗你,他會褻瀆,更甚者,當神的僕人去傳神的話的時候,這些敗壞的人肆意或者妄想將神的僕人殺了或者整死。可見,這些敗壞的人他們對神的抵擋不僅僅是敗壞性情的流露了,也不僅僅是一句話的褻瀆或者兩句話的毀謗、三句話的恥笑,不是僅此而已,而是到了公開與神叫囂、對立、對抗的程度了。人這樣的表現觸怒了神,觸怒了神的性情,讓神的烈怒毫不掩飾地向他們發出來。神想用最快的辦法毀滅這座城,毀滅這些人,讓這些人不復存在,甚至他連再主宰安排這類人的心思都沒有了。對這樣的人,他的態度不是放棄,而是要用他的烈怒、用他的權柄來懲罰這些人,來擊殺這些人,甚至要將這些人毀滅得乾乾淨淨,不只是肉體上的毀滅,更是靈魂上的毀滅,這就是在神那兒「不復存在」的真實含義。

當神的最後一部分工作、最後一個作工步驟臨到人的時候,人如果是採取同樣的方式去對抗神的話,神的寬容與神的忍耐就不再賜給這些人,在這個時候你看到的神的性情只有烈怒。神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懲罰這些人,來毀滅這些人,但是在這裡他用了火燒的方式,這個火燒的方式在神那兒是讓神毀滅一個人類或者一個東西能達到徹底毀滅的一種方式。因為神毀滅這些人類、這座城不是僅僅毀滅肉體,而是靈、魂、體,是全部,所以這座城的人類在物質世界、在人看不到的世界都是不復存在的,這就是神的烈怒。神的烈怒發出來的時候,神不再有任何的憐憫與慈愛,也不再有任何的寬容與忍耐,沒有任何的人、沒有任何的事能說服神再次憐憫這樣的人類,再次寬容這樣的人類,神會不拖延一分一秒地作他要作的事,而且是作得乾淨利索,這就是他公義性情的一方面表現。當你看到神牽掛人、神對人愛的時候,也可能你發現不了神的烈怒,也可能你一直認為神的公義性情裡只有憐憫、只有寬容、只有愛,但是當你看到神毀滅一座城的時候,神恨惡一個人類的時候,他毀滅人類的刻不容緩與不容遲疑又讓你看到了他公義性情的另外一個側面,那就是神的不容人觸犯。神的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所不能想像的,也是任何一個非受造之物所不能干涉的,更是不能冒充與模仿的,因為只有神自己有這樣的性情,也只有神自己具備這樣的性情。他恨惡惡,恨惡黑暗,恨惡悖逆,恨惡撒但與人類的對抗,也恨惡人類的不可一世。他不容任何人,受造之物、非受造之物與他對抗,公開對抗,公開較量,哪怕是他打算憐憫這樣的人,或者是他有心思去寬容這樣的人,一旦他發現這樣的人類,這樣的受造之物或者非受造之物超出了他能忍耐的範圍,觸怒了他的性情,觸犯了他能忍耐的原則,他就毫不留情地、毫不遲疑地、毫不拖延地去表現他的另外一方面的公義性情。

通過這些話,就是在神所說、所想、所行的這些事例之中,神的不容人觸犯能不能再讓人對神有愛呢?(能。)那神的這方面性情不管你認識到多少,事實上神的這方面性情是不是神自己獨有的一方面性情呢?(是。)為什麼?神的不容人觸犯有沒有原則?(有。)這個原則代不代表神自己的身分呢?(代表。)能不能說明這個原則就是神自己的一個實質的象徵呢?(能。)為什麼這樣說呢?好好想想。你們琢磨琢磨,當人真觸怒神的時候,神的原有性情變沒變?(沒變。)沒變,那人是因為什麼觸怒神了呢?是不是因為人與神的對抗啊?人這樣做對神自己的身分與地位是不是一個嚴重的挑戰呢?是不是在挑釁神呢?是不是在與神較量呢?是不是在試探神的怒氣呢?(是。)這就是原因所在。所以當人與神對抗的時候,當人與神較量的時候,當人試探神的時候,神的烈怒就會流露出來,就會表現出來,這就是神自己的實質的一個流露。那神這樣作在人看有沒有道理啊?(有。)當然有道理了。這個不能用有道理來形容,只能說神自己的身分、神的實質,他具備這樣的實質,不容任何的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與他較量。這是什麼?這是神的尊嚴。神的尊嚴是憑空而來的嗎?是不是憑空而來的呢?(不是。)是因著什麼?因著神是正義的,凡是與他較量的,凡是與他對抗的,凡是與他抗衡的,這股勢力都是什麼?都是邪惡的,都是敗壞的,都是非正義的。所以,因著他的正義,因著他是光明的,他是聖潔的,他才讓人看到他公義性情的這方面的表現、實質,是不是這樣?(是。)那你能不能說因為神有公義性情,所以不管什麼樣的人抵擋神,神都把他毀滅,都發怒?能不能這樣說?(不能。)你看聖經當中也有好多人與神對話,有的人說那個話就是淺,就是愚昧,就是嬰兒,神擊殺他們了嗎?神定他們罪了嗎?(沒有。)尤其在《約伯記》當中,約伯的那三個朋友還有其他的人對約伯說了一些話,那些話有好多拿到現在就是不成立的,當時耶和華神聽沒聽到這些話啊?(聽到了。)他聽到怎麼對待的?他定沒定罪啊?(沒有。)沒定罪,那發沒發怒啊?(沒有。)也沒發怒,而是怎麼作了?因著約伯為他們祈求,為他們禱告,然後神就不記念他們的不是了。神對這事是不是很較真啊?(沒有。)哎,沒有。你別以為神是烈怒不容人觸犯,什麼時候都發烈怒,像亂發火似的,那是人做的事,人沒事瞎發火,沒事就瞎顯自己的能耐,瞎顯自己的身分、地位,到處都讓人看見自己有這樣的地位,自己有這樣的尊嚴,任何人都不能觸犯,任何時候都不能改變。神是這樣嗎?(不是。)神不是這樣作的。儘管神有這方面的公義性情,但是神作事是有尺度的,是有原則的,他是有根據的,他是根據自己的性情、自己的所有所是作事,並不是根據人的定規,也不是根據人的想像,更不是根據人的理論去作事,而是根據自己的所有所是作事,他作的事都是有真理的。

現在對神的這方面公義性情、神的不容人觸犯,你們是不是有一個大概的了解了?(是。)這個基本的了解對你們來說是什麼呢?你們總結總結,用你們自己的話說說。在神毀滅所多瑪這個事上,你們看見神的怒氣裡有沒有摻雜?這個怒氣是不是純潔的?用人的一句話說是純粹的發怒,是不是這樣?(是。)是!這有什麼可懷疑的呢?是純粹的發怒,並沒有任何其他的存心與目的,這就是神自己。一個人在人前發怒或者人後發怒,在人後發怒呢,是在人前忍著、裝著,人前發怒呢,有可能是樹立自己的威信,他有不同的存心與不同的目的,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的形象與面子,他發火也有尺度,但都是有存心的。有的人是亂發火,沒什麼尺度,就是想發就發,任性;有的人發火是樹立自己的形象,經營自己的地位;有的人發火是為了一件正義的事業,為了一件正確的事,對別人有一個正確的引導。是不同的。但是你從神的怒氣中看到了什麼?神的怒氣有沒有摻雜?就說神的怒氣有沒有說辭?(沒有。)沒有吧!那你從神的怒氣當中看見了什麼?看沒看見神的聖潔?(看到了。)就連神的怒氣都是毫無瑕疵的,可不可以這麼說?(可以。)可以這麼說。你們看到了嗎?神的怒氣是神的性情的一個很正當、很正確、很真實的流露,在神的怒氣背後沒有存心,沒有狡詐,沒有陰謀,更沒有人所認為的任何奸詐的東西或者邪惡的東西存在、包裹著,沒有。這是不是事實?(是。)所以在這些話當中記載的神作的這些事,神把這事看得很清楚,看得很明白,對這件事情的定性也很準確,很清楚,所以神作這些事情的時候也是很清楚、很明白,目標很明確地作著一件這樣的事,不是稀裡糊塗。是不是這樣?(是。)所以當你看到神的怒氣的時候你會怎麼想?你會不會說「這不是亂發火嗎?我也沒做什麼呀」?這個態度對不對?(不對。)這個態度肯定是不對的。或者是當神的審判刑罰臨到你的時候,你能不能說「神說的話有摻雜,我不認可」?會不會這麼說?(不會。)能不能說「神的怒氣背後也有故事,也有摻雜」?(不能。)還能不能詆毀神說「神的性情也不見得都公義啊,有些事神作得也不公義啊」?(不能。)這個事你首先得確定神的公義性情裡沒有任何的摻雜,是聖潔的,是沒有瑕疵的,包括神對人類的擊殺、懲罰與毀滅,每作一樣事都是按著神原有的性情,按著神的計劃原原本本地發表出來,作出來。這是人看到的,是吧?往往在人的觀念當中,人只認為神對人的愛、神對人的憐憫、神對人的寬容裡沒有瑕疵,是聖潔的,是沒有摻雜的,但是沒有人認為神的怒氣、神的烈怒也是沒有摻雜的,甚至沒有人去想過這個問題,說:「神的怒氣為什麼就這麼大呢?神為什麼不容人觸犯呢?這是因為什麼呀?神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性情呢?這樣的性情會不會跟受造之物某些事情、某些人相似呢?神會不會也是隨心所欲或者遇到什麼不高興的事像人一樣發火呢?會不會是一種情緒的表達呢?」最起碼有了這次的交通,我希望你們在座的每一個人不會對神的這方面性情再有任何的誤解、想像與猜測,這個明白了吧?(明白了。)那我說這些話你們聽了之後心裡有沒有一個這樣的認定,能不能阿們這些話呢?能不能百分之百確認我這話的真實性呢?(能。)那就好。我就是希望你們啊,不管你們今天對這話能接受百分之多少,不管怎麼樣,能從你們心裡有一個真實的肯定與認可,對神的性情在你們心裡能有一個準確的定義,不再對神的這方面性情有任何的懷疑,或者是把任何的人認為的情緒也好、想像也好帶到神的真實性情裡去,明白了吧?(明白了。)不要把自己的想像加添在神的身上,你的想像有限,你的想像也不符合事實,更不符合真理,與神的真實的性情與實質是格格不入的。憑你的想像你永遠夠不上真實地認識神的實質。唯一的途徑就是接受從神來的一切,然後去慢慢地體驗,慢慢地認識,總有一天,因著你的配合,因著你的謙卑,神會開啟你讓你真正地了解神,這些話就說到這兒。

下一段,「神拯救尼尼微」。接著讀聖經中「神拯救尼尼微」的故事。

(拿1:1-2)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

(拿3章)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拿4章)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耶和華啊,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耶和華說:「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於是約拿出城,坐在城的東邊,在那裡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蔭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耶和華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發生高過約拿,影兒遮蓋他的頭,救他脫離苦楚;約拿因這棵蓖麻大大喜樂。次日黎明,神卻安排一條蟲子咬這蓖麻,以致枯槁。日頭出來的時候,神安排炎熱的東風,日頭曝曬約拿的頭,使他發昏,他就為自己求死,說:「我死了比活著還好!」神對約拿說:「你因這棵蓖麻發怒合乎理嗎?」他說:「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

「神拯救尼尼微」這一段話裡看著語言記載得很簡單,雖然記載很簡單,但是有好多話語或者是在這些話語當中看見的這個故事有些是不合人觀念的。有哪些不合人觀念呢?咱們就交通這方面的話題。

耶和華差派約拿去尼尼微大城。神差派誰去了?(約拿。)約拿這個人你們熟不熟悉?(熟悉。)熟悉他什麼呀?約拿這人是誰啊?這裡有記載嗎?(沒有。)沒有記載那你們怎麼熟悉了呢?你們跟他很熟嗎?這裡沒有記載,你們跟他不熟,是吧?神對他很熟悉,這是事實,你們不知道就不能說熟悉。約拿在這裡做了幾個事,拿到現在來看,人對約拿這個人有點看法,但是我們暫先不提人對約拿的看法,我們只看神作的事,把人做的事先擱在一邊,這個不重要,只看神作的事。耶和華神讓約拿去告訴尼尼微城的人一句話,這句話約拿第一次沒去宣告,然後第二次耶和華神又告訴他讓他去宣告,這中間有一段故事,在聖經裡有一段很簡短的故事,你們有機會可以看一看。我們直接看第二段,約拿說了一句話,這句話是不是很簡單?這句話是神直接傳授給約拿的,約拿就把這句原話告訴給尼尼微城的人了。這句話在第二段第三句,「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就是那句話的內容。「傾覆」是什麼意思?(沒了。)就是沒了,土話就說「沒了」。怎麼沒了?(被神毀滅了。)誰能把一座城傾覆呢?(神。)肯定是神要作事,這些人都不傻,一聽這話就明白,「哎呀,要沒了,那是不是神要作事了?我們因為什麼得罪神了呢?這事有點可怕。」他們怎麼表現的?讀讀,「尼尼微人信服神……」(「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好了,讀到這兒。

先看尼尼微城的人,他們的表現與所多瑪城的人的表現有什麼不同?所多瑪城的人是不是在惡上加惡呢?(是。)與神對抗,公開對抗。而尼尼微城的人聽完了這一句簡單的話,他們是什麼樣的表現呢?這個「信服」指什麼?(相信,順服。)相信神能這樣作,神要這樣作了。那他們心裡有沒有懼怕啊?(有。)馬上就懼怕了,懼怕之後他們對抗了嗎?(沒有。)沒有對抗,而是做了什麼?(禁食,穿麻衣。)穿麻衣,這是老百姓,尼尼微的百姓做的。尼尼微的王做了什麼?(「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然後又宣告通城的人做了什麼?(「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他們做了一系列的事情,這一系列的事情的性質是什麼?這個行為的性質是什麼?(悔改。)悔改,就是在神眼中他們真實地悔改了。聽了神的話之後,他們就大大地懼怕,然後相信神將要作的,之後他們禁食,穿麻衣,披上麻布,坐在灰中,而且從王到普通百姓都做這樣的事情,他們做這些事情有一個最終的結果,那就是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這個悔改徹不徹底?(徹底。)真不真實呢?(真實。)那這個悔改是不是從心底發出來的?(是。)是裝的嗎?不是裝的,也不是一時的,而是真實地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這一切在神眼中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此刻神的心情是什麼樣的?你們讀讀,從「或者神轉意後悔」開始讀。(「『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這段話很簡短,但是讓人看到了神的心。此時此刻讓人看見,當神發烈怒的時候與他此刻的回心轉意有一個強烈的對比,那這方面的性情是不是神真實性情另一方面的表現呢?(是。)神此時此刻的心情是不是真實的?(是。)那與他的烈怒有沒有矛盾呢?(沒有。)為什麼?因為神此刻的寬容是有一個條件的。什麼樣的條件?(尼尼微城的人棄掉惡,棄惡從善。)哎,他們離開所行的惡道。「惡道」不是說惡事,「離開惡道」就是不再那樣做事了,不再以惡的方式行事了,就是做事的方式、源頭、出發點、存心、原則都變了,心中不再以那個方式為美為樂了。而且「丟棄手中的強暴」,就是丟棄、放棄手中或者是正在做的惡事,真實地悔改了。神看人的外表,也察看人的心,他有真實的悔改神才回心轉意的。就是人這樣的一個行為、這樣的一個表現、人的這些作法挽回了自己的結局,也贏得了神的寬容與憐憫,使神的怒氣不在他們身上繼續,而是讓神回心轉意,不再有這樣的意思去毀滅他們、懲罰他們。

無論神當時對他們的怒氣有多大,當尼尼微城的人宣告禁食、披麻蒙灰的那一刻,神的心漸漸地軟化了,開始回心轉意了。在神向他們宣告這個城要毀滅的前一刻,神還在對他們發怒,但是當他們作了一系列的悔改之後,從這一刻開始,神又從他的怒氣當中轉為對尼尼微城的人的寬容與憐憫。這個轉化矛不矛盾?(不矛盾。)那這個不矛盾我們怎麼來認識呢?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實質都在神身上同時體現出來、表現出來、流露出來讓人看得見,你怎麼認識呢?此時此刻,神對人的回心轉意與寬容是不是假象呢?(不是。)那是什麼?(是真實的。)是真實的。神這兩方面性情的轉換這個過程讓你看到了什麼?讓你看到了一個機器人的兩面?讓你看到了一個泥像的兩面?(不是。)那是什麼?說不清楚,是吧?這事可大了,怎麼就說不清楚呢?這就說明什麼呢?你們對待神的方式,總想用一個緊箍咒,箍著一個那就是,再換別的那就不是,哪個戴著這個緊箍咒哪個就是,一換個樣那就不是。你們喜歡用套的方式去定規神,去定義神,那你會不會想想神也會思想啊?因著事物的變化,因著環境的變化,神的心思也在不斷地轉換,這個轉換的同時神的實質會流露出不同的方面來。那在轉換的這個過程當中,在神回心轉意的那一剎那,你看到了什麼?是不是看到了神的憐憫慈愛、神的寬容在神的實質裡是存在的,是隨時隨地都可以流露出來的?他有慈母一樣的寬容,那是隨時隨地都能流露出來的,不是按著時間或者是空間的限制機械性地發表出來、流露出來的,是不是這樣?(是。)那當你看到神回心轉意的時候,不發烈怒了,也不毀滅尼尼微城了,你能說神就是憐憫慈愛嗎?(不能。)那神這個不發烈怒、神的回心轉意有一個什麼樣的目標,或者有一個什麼樣的存心呢?為什麼能這麼作呢?你們想沒想過?神看見人的悔改,人的真實悔改,神的心因人的悔改而感動,同樣的,此時此刻,他的回心轉意、他對人的寬容、他對人的憐憫是沒有任何瑕疵的,是乾乾淨淨的,是純粹的、純潔的、沒有任何摻雜的。寬容就是寬容,憐憫就是憐憫。因著人的悔改,因著人的種種表現,他的性情裡有烈怒,也有憐憫,也有寬容,無論他流露的是什麼,都是純潔的,都是直接的。在這裡人看不到任何的瑕疵與任何的污點,神既這樣作了,既這樣決定了,他就這樣成就了,是不是這樣?那我們看到尼尼微城的故事之後是不是又看到了神的另外一方面的實質呢?是不是又看到了神的另外一方面獨一無二的公義性情呢?(是。)在人類的心中有沒有任何的人具備這樣的性情呢?有沒有任何的人具備神這樣的烈怒呢?(沒有。)那有沒有任何的人具備神這樣的寬容呢?(沒有。)神的寬容到什麼程度,你們能不能用「獨一無二」這個詞來形容呢?那神的烈怒是不是神獨一無二的性情的一方面表現呢?(是。)這兩方面合起來,我們現在暫先就把他定規在神的公義性情裡,可不可以這麼說?(可以。)因為神的公義性情是聖潔的,是不容人觸犯的,也是不容任何人置疑的,是任何的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具備的,是神特有的,也是神獨有的。任何的人不能把自己的發火,也不能把自己的善良說成是神的公義性情,這個不能混淆。就是說,任何的受造之物或者非受造之物都不能代替或者代表神作神要作的事情,也不能代替或者代表神毀滅所多瑪,或者拯救尼尼微,這都是人做不了的事,這就是神的獨一無二。

你們看尼尼微城那一段最後有一句話,讀讀,從「耶和華說」開始讀。(「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這段話是耶和華神說的原話,是與誰的對話呢?(約拿。)是與約拿的一段對話。這一段對話代表了神對尼尼微城的一個態度,什麼時候的一個態度呢?就是對待尼尼微城的人悔改之後的一個態度,也可以說是他對待人類的一個態度。這裡有神的心思,也有神的性情在其中,你們能不能看出來,在這段話裡神有什麼樣的心思呢?細讀讀,神用了很簡單的一個詞,是人經常用到的一個詞,來說明神對人類的一個態度,什麼詞呢?看到了嗎?(愛惜。)愛惜,對,這個詞你們看見了,看得挺準,很好,終於有你們能看到的東西了。「愛惜」這個詞,從字面上理解也可能你們都有不同的解讀,有沒有可憐的意思?有沒有疼愛的意思?(有。)那有沒有捨不得的意思?有沒有愛憐的意思?(有。)這是用人的語言來表達,雖然神用了人經常說到的一個詞語,但是神的心聲、神對人類的態度在這個詞當中已經表露無遺了。雖然尼尼微城滿城的人也可能就是猶如所多瑪一樣敗壞、邪惡,充滿暴力,但是因著他們悔改了,神就回心轉意了,不再毀滅他們了。因著他們對待神的話、神的指示與所多瑪城的人有了截然不同的態度,他們在神面前真實的誠服與真實的悔改,還有他們方方面面誠實的表現,讓神對他們的愛惜又一次從神的心底裡發出來賞賜給他們。那這個賞賜、這個愛惜是不是任何的人能做到的呢?就拿現在的人來說,有沒有一個人,你認為的偉人或者你認為的大人物、你認為的超人能站在一個高度,站在一個偉人的角度上、一個至高點來對他所看到的人類或者受造之物作一番這樣的表述呢?或者說,有沒有一個大人物或者是你認為的偉人能對現在人類這樣的狀況有一個擔憂,有一個負擔,或者有一個態度,或者有一個衝動或者慾望去把這些人從苦海中拯救出來呢?有沒有?(沒有。)那他們有的是什麼?(都為自己著想。)為自己著想的性質是什麼?(自私卑鄙。)即便有些人出來說:「現在的人可憐哪,我要是有能力的話我要普渡眾生啊!」這是什麼?(假象。)那如果他說的話是真的呢?這是不可能的,是吧?為什麼這麼說呢?這是野心,這是慾望。你也不看看你自己能做成這個事嗎?你有這個權柄嗎?你具備這個能力嗎?你有真理嗎?你具備神的公義性情嗎?你想普渡眾生,你想拯救人類於水火之中,你有這個能力嗎?(沒有。)沒有,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想標榜自己,是吧?想讓人看到他的善心、他的善舉,然後崇拜他,他想取代神,這就是他的野心。是不是這樣?(是。)話說得白一點,就是你都沒這個資格去說這話,你沒這個資格。你不是神,你有這個資格說這話嗎?你有那麼大的心能容下這個人類嗎?你有這個寬容、你有這個憐憫能施給這個人類嗎?你有這樣的生命能讓這個人類走正道嗎?(沒有。)那你有這個權柄能把這些人帶到正路上嗎?(沒有。)那有沒有一個受造之物有這樣的能力代替神作神這樣的工作呢?(沒有。)那在受造之物中間,有沒有一個人說一發怒他就有這個本事把他恨惡的人、事、物毀滅淨盡呢?(沒有。)那有沒有人有這樣的善心能把他所要拯救的人、他所看為可憐的人拯救到神的面前呢?(沒有。)社會上有好多福利院,各處都有,有好多慈善機構都是打著什麼樣的旗號呢?各種口號,不一樣,有的是匡扶正義,有的是普渡眾生,還有讓人脫離苦海,是吧?還有一些戒毒所、管教所,什麼教育機構、洗腦機構,這些能改變人嗎?(不能。)不能。就說受造之物、非受造之物,除了神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夠有資格說神這樣的話,說愛惜人類這樣的話,我這話對不對?(對。)神說愛惜這個人類,這話是不是真實的?那從神的這句話當中,看沒看見神另外一面的公義性情呢?看沒看見?神的憐憫與神的寬容看沒看見?(看到了。)那神的這個憐憫與寬容是神裝出來的嗎?(不是。)那是怎麼來的呢?你說耶和華神說的這段話是不是他真實性情的一個方面的流露呢?(是。)這話裡有沒有摻雜呀?有沒有顯露的意思呢?(沒有。)為什麼?(神的實質就是這樣的。)對了,神的實質就是這樣的。當你看到神這樣的實質,你就認定這是神所流露出來的,這是神所發表出來的,沒有做作,沒有摻雜,沒有人意,沒有謊言,沒有任何的陰謀。神是這樣作的,神是這樣說的,神也是這樣成就的。在神那兒,神的公義性情就是神完美的、聖潔的、沒有瑕疵的一個最真實的表現、流露,這個看到了嗎?在你們的經歷當中,多多少少是不是體會到神對人類的愛惜了呢?(是。)那在你們的經歷當中是不是也常常經歷到神的怒氣呢?可能這個少點兒,因為你們的身量太小,是不是這樣?(是。)神的公義性情這方面咱們就交通到這兒,但是你們對神的公義性情的認識還需要在實際經歷當中逐步地體會。

我給你們歸了一下類,歸了幾個類。根據什麼歸類呢?就是根據人對神的認識,根據人對神公義性情的經歷來歸一下類,看一下各類人現在的身量。根據人對神的認識,對神公義性情的認識,這個歸類現在大致分為五個階段,你們一邊聽一邊琢磨著。這個話題是因為我們講神的公義性情引發的,所以當你聽這個話題的時候,你就琢磨琢磨自己對神的公義性情有多少認識,來衡量自己的身量到底有多大。

第一類人,一直停留在襁褓中的嬰兒這個階段。什麼叫襁褓中的嬰兒呢?這個可能都知道吧?襁褓中的嬰兒,這是人最幼小的時候。也可能你信的時間很長了,也可能你信的時間短,但是你的情形與你的經歷決定了你現在依然是襁褓中的嬰兒。這話怎麼說呢?首先,對襁褓中的嬰兒這個情形有一個準確的定義,這類人就是稀裡糊塗的不知怎麼就信上神了,信神之後也不知道神是誰,也沒有明確的、清楚的意識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信神,可以說是稀裡糊塗、朦朦朧朧、渾渾噩噩。主要的表現就是不知道誰是神,也不知道為什麼要信神,雖然跟隨了神,在他心裡並沒有定意說這位他要跟隨的就是神,這就是「渾渾噩噩」這句話的來源。這是第一類人,襁褓中的嬰兒,這類人比較渾濁,就是個糊塗信。

第二類人,是處在吃奶的嬰兒階段。這類人比襁褓中的嬰兒有點長進,但可惜的是這類人對神的認識仍然是零,沒有什麼清晰的認識,沒有什麼清晰的看見,也不太清楚為什麼要信神,但是他們心裡有一個自己的定意、自己的小九九,他認為不管我信神對不對,我能享受著恩典,我有平安,有喜樂,我日子過得挺滋潤,在神的權下、在神的恩典中活著挺幸福。他不關心自己認識神多少,也不關心神在作什麼、神要作什麼,只是一味地享受神的恩典,只是一味地追求得著神更多的恩典,毫不保留地追求得著神的恩典,甚至以追求得著神的恩典、得著神的祝福為目標,其他的他不關心。這一類人可以說對神公義性情的認識絲毫都不沾邊。這是第二類人。

第三類人,就是斷奶中的嬰兒階段。這一部分人有一點清楚的意識,他意識到什麼了呢?享受神的恩典不代表自己有了真實的經歷,如果總是樂此不疲地與人分享享受神恩典的經歷,或者是誇耀自己享受的或者是得著了神多少恩典,這不代表人有生命,也不代表自己有真理的實際。他們從意識裡開始不再奢望神的恩典伴隨著,而是有一點小小的願望,在享受神恩典的同時受一點小小的苦,然後能對神的話語、對真理有一些淺顯的認識與經歷,能夠稍稍地對神有點認識,哪怕讓神得點兒滿足也行。但是在他的潛意識裡,仍然不認定或是不能確定神到底是不是真理,不能確定神是不是公義,也確定不了神的真實性與神的真實存在,是帶著一半的疑惑,或者是帶著一半的誤解或者想像與觀念,在享受著神的恩典的同時勉強地經歷一點或者實行一點真理,以達到對真理有點認識來滿足自己,來滿足自己得福的慾望,心裡就怕得不著福。這樣的人很少能得著神的開啟,因為他的慾望、他得福的存心對他來說還是很重要的,他捨不得放下,也懶得放下,他害怕沒有了得福的慾望之後就失去了追求信神的動力。這是第三類人,斷奶中的嬰兒。

下面再說說這三類人,也是三個階段的人,這三類人對神的公義性情、對神的身分與地位有沒有一個清晰的認可與肯定?(沒有。)沒有,那這三部分人是不是進入實際的人呢?(不是。)在這三個階段的人他們容不容易得著神的憐憫呢?(不容易。)容不容易得著神的開啟與光照呢?不容易。因為什麼?因為他們對神的錯誤態度讓神在他們心裡沒法作工。他們對神是什麼樣的態度呢?你們得看清楚。他們對神的懷疑、誤解與想像超過了他們對神的相信與對神的認識,是不是這樣?(是。)這是很危險的三類人,很危險的三個階段。在你對神、神的實質、神的身分與神真實的存在還懷疑的期間,你怎麼能對神有真實的認識?怎麼能得到神對你真實的引導與供應呢?這是不可能的。處在這三個階段的人危不危險?危險!

第四類人,就是斷奶的嬰兒開始成長的階段。這類人就有一點譜了,就是人在斷奶之後,在一段迷思不解之後,從這個迷思不解當中人不斷地交通,不斷地盡本分,不斷地接受澆灌,對神有點認識了,以往對神的性情、對神認識的一些迷思不解現在有了一些答案,因此這個階段就是人成長的階段。從這個階段開始人的生命才開始長大,這個階段的具體表現是什麼呀?就是人心裡那些對神的誤解、對神的想像、對神的觀念以至於人對神渺茫的定義,這些對神認識的一些問題得到逐步的解決了,讓人心裡有一個準確的認識,認識到神真實的存在,認識到人對神的一些誤解的錯誤,然後取而代之的是人在神的寬容與憐憫之中經歷到神的一些審判或者責打與管教,在這個期間人放下了對神的觀念,也改變了、糾正了對神的錯誤的認識。雖然說對神的認識有一部分還是不太具體、不太準確,但是最起碼人的這些觀念、錯謬的認識、對神的誤解逐步開始放下了,人不再持守自己對神觀念的認識,人開始學會放棄,學會放棄自己觀念當中的、從知識來的東西,或者是從撒但來的東西,人開始試著去經歷神的話,去實踐神的話。當人在這個期間接受神的審判刑罰的時候,人意識到自己心裡信的神是真實存在的,而這一位神一直在主宰著自己的命運,這一位神在帶領著自己,使自己心裡感覺得到神的存在,在他的潛意識裡不知不覺地認可了神的作工,也認可了神的話。在這個期間當他認可神的話的時候,當他認可神的作工的時候,他不斷地否認自己,否認自己的觀念,否認自己的知識,否認自己的想像,但是在這個成長的期間,人對神的認識仍然是很膚淺。但是相對前面三個階段,在人心裡幼小的生命已經開始得到澆灌了,就是人的生命開始見長了。這個見長是根據什麼呢?就是根據你對神話語的經歷、你對神公義性情的一個體驗來衡量的。雖然說這一部分人,你讓他用他自己的語言、用他自己的感覺去準確地描述他對神的認識、對神實質的認識他也可能說不清,但是這一部分人從主觀意願上來說,他不再追求以享受神的恩典為樂,以享受神的恩典為自己終生追求的目標了,而是有意願、有願望想追求在神的話中活著,讓神把他當成一個拯救的對象,而且也有意願、有膽量或者有信心接受神的審判與刑罰。這就是人成長的一個標誌。那這個階段的人對神的公義性情有認識嗎?(有一點點。)有點了,很朦朧,不具體,是不是?讓你說還說不清楚,要是不讓你說呢,你自己裡面好像覺著可多了,一讓你說你什麼也說不清楚。這一部分人他們對待神的恩典有一個具體的觀點,這個觀點你們知不知道?他們對神的恩典有一個具體的表現,有一個具體的觀點在裡面,這些人已經看見如果再不追求真理,再不追求進入實際,再不追求在實際當中經歷神的話達到認識神、滿足神,神的恩典也不再隨著了,如果一直活在神的恩典中,人永遠長不大,已經不以那個為樂了,他也害怕總是活在神的恩典中沒有長進。無論怎麼樣,如果一個人在神的話上達不到認識神,在神的話上不能有真實的經歷,你就永遠邁不出生命成長的那一步,邁不出這一步,你永遠是嬰兒階段。你如果永遠是嬰兒階段,那你還有希望被神作成嗎?(沒有。)這是顯而易見的。這是第四類,也就是處於第四階段的人。

第五類人,就是生命長大階段,開始長大成人了。這一部分人已經清楚地知道自己信的是誰,清楚地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信神、自己活著的意義,也清楚地知道神所發表的全是真理,而且在多年的經歷當中,他發現如果沒有神的審判與刑罰,人永遠達不到滿足神與認識神。在這樣的人心裡,有意願也有信心更有強烈的願望讓神的試煉臨到他,在神的試煉當中讓他看見神的公義性情,讓他看到神真實的一面,藉著神的審判與刑罰、神的試煉讓他逐步地得著純潔。這個階段的人已經沒有任何的慾望去享受神的恩典,也沒有任何的奢望讓神憐憫、讓神寬容,而是只希望神的試煉不斷地臨到,好脫去自己的敗壞性情能夠達到滿足神。他的每一樣,無論是認識,還是他的追求,或者他的最終目標,在他心裡是清清楚楚的。這樣的人常常有神的開啟與光照,也常常與神有真實的交流與溝通。可以說,這個階段的人對神的心意已經能摸到一部分了,在逐步成長的過程當中,對神的心意、對神創造人類的心意、對神經營人類的心意有了逐步的體會與認識,而且對神的公義性情也逐步有了新的發現與認識,這個認識是任何人的觀念與任何人的想像所不能取代的,這就是第五階段的人。雖然第五階段的人生命不能說是完全長成了,也不能稱作是義人,或者是人所謂的完全人,但是這樣的人已經能夠達到神面前與神面對面了,這樣的人因為經歷了太多神的話,經歷了很多神的試煉,也經歷了很多神的管教與審判刑罰,他對神的順服不是相對的,而是有了絕對。那第五階段的人能不能說是具備真理的人呢?(能。)(不能。)有說能的,有說不能的,到底能不能?可以說是具備了神話真理實際的人,可以這樣說。

在你們中間大多數的人是在哪個階段呢?你們自己有沒有一個定義?自己會不會劃分哪?襁褓中的嬰兒在你們中間有沒有?舉舉手。沒有,這是好事。證明你們心裡還挺清楚,不是渾渾噩噩的,是吧?吃奶中的嬰兒呢?也沒有。都是不願意吃奶,看來對神的恩典已經享受夠了,享受得都懶得享受了,追求更高的階段了。斷奶中的嬰兒呢?舉手了嗎?那是不是奔這個成長中的人去了?你們經歷了神的審判刑罰了嗎?奔這個成長中階段來了,是好事啊!有多少人舉了?佔的比例是多少?(百分之六十、七八十。)那下一個階段我就不問了,肯定都沒有,是吧?你們很有自信,但是也很有自知之明,都知道自己在哪個階段。你們看沒看見我對這幾個階段的劃分是根據什麼,知不知道是根據什麼?(根據人對神性情的認識。)說對了一些,差不多。就是根據人信神、跟隨神之後,在你的心裡對神認識的清晰度、程度,根據這個定的範圍。這個準不準確?(準確。)就是根據你對神知道多少、對神認識多少。雖然神的話說了很多,但是最後定人的身量還是根據這個定,這是最準確的。我說這話也可能有些人不相信,但是到有一天你就知道了。你們舉手的這些人在一起再交通交通,關於這個階段的身量你們對自己定性定得準不準。剩下沒舉手的那些人,你們再一起交通交通你們為什麼沒舉手,對自己的身量是一個什麼樣的定義。好了,今天聚會就到這兒。(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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